广东万林律师事务所

一站式民生法律综合服务平台

   让人人请得起好律师
留言咨询
免费咨询

全国免费咨询 400-6068-216

手机(微信同号)13380542856
自助打官司
买卖合同起诉状范本
文章发布者: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  人气:1928  2021-07-23

民事起诉状

原告:卢某,男,汉族,XX年XX月XX日出生,住广东省佛山市XXXXXXXXXXXXXX,身份证号码:XXXXXXXXXXXX。

系字号为“佛山市XX区XX布行”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,经营场所:佛山市XX区XXXXXXXXXXXX,注册号:XXXXXXXXXXXX。

被告:欧某,男,汉族,XX年XX月XX日出生,住广东省佛山市XXXXXXXXXXXXXX,身份证号码:XXXXXXXXXXXX。

案由:买卖合同纠纷

诉讼请求:

1、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(小写:XXXXXXX元);

2、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。

事实与理由:

被告从XXXX年XX月开始,向原告经营的佛山市XX区XX布行(以下简称“XX布行”)购买布匹。经原、被告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对帐确认:截至XXXX年XX月,被告共欠XX布行布款总金额为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(小写:XXXXXXX元),被告并于当天向原告出具了一张《欠条》。该《欠条》确认被告共欠XX布行布款总金额为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(小写:XXXXXXX元),被告并承诺从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,每月分期还清上述布款,其中2010年7月底偿还人民币XX拾万元整(小写:XXXXXXX元)、2010年8月底偿还人民币XX万元整(小写:XXXXXXX元)。然而,被告在向原告出具欠条后,却一直失去联系不知所踪,至今未向原告偿还2010年7月、8月两笔布款。

原告认为,被告在向原告出具欠条后一直失去联系且不知所踪,至今未偿还2010年7月、8月两笔到期布款,被告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偿还布款的义务,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,原告有权利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要求被告即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所欠布款;再者,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因被告所未支付的2010年7月、8月两笔到期布款共为XXXXXXX元,该金额已达到全部布款总额XXXXXXX元的五分之一,所以原告有权利要求被告即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布款。

综上所述,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,恳请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。

此致

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

具状人:

年 月 日


在线咨询

在线咨询

QQ咨询

QQ在线咨询

微信

扫一扫关注
微信咨询

qr

返回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