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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胫腓骨骨折案例
发布者: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  人气:6893  2016/3/31
 案情:2015年2月19日13时许,张某骑摩托车行驶至325国道大沥某型材厂路段,与陈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,张某负次要责任(30%),陈某负主要责任(70%),医院诊断为:左胫腓骨骨折,住院52天,花医疗费36520元,小车司机陈某付30000元整,张某自己付6520元,小孩16岁,于20159月5日评定为十级伤残,工资是2700元每月,张某是农村户口,但已在佛山工作五年,那伤者张某还应得多少赔偿呢?
1、医疗费:36520元
2、住院伙食补助费:52天×100元/天=5200
3、营养费:800元
4、后续治疗费:8000元
5、护理费:52天×80元/天=4160
6、误工费:2700元/月÷30天×106天(计算至评残前一天)=9540元
 7、交通费:500元
 8、残疾赔偿金:30192.9×20×10%=60385.8元
9、鉴定费:2100元
10、被抚养人生活费:22171.9×(18-16)×10%=4434.38
 11、精神抚慰金:6000元
  1至4项合计50520元,交强险医疗费限额赔偿10000元,余下40520元,对方负70%的赔偿责任即28364,5-11项计87120.18元。
张某应得赔偿=28364+10000+87120.18-30000元(对方已支付)=95484.18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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